科技部經濟學門評分參考原則

科技部人文司專題研究計畫審查須知及經濟學門評分參考原則 (2021 年2 月 4 日通過: 110經濟學門評分參考原則.pdf)

「研究成果」之評審,請綜合考量主持人所上傳之代表性研究成果及其所填列之「科
技部人文司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研究成果表」(以下稱「研究成果表」)。代表性研究成
果須為近 10 年(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)之研究成果(可含實作成果)
至多 5 篇(本),2其中至少 1 篇(本)為近 5 年(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)
之研究成果;超出年限之成果不列入評分。評分注意事項及參考原則如下:

  • 請綜合考量代表性研究成果之創見及對學術、實務或社會之重要貢獻。代表性研究
    成果若有該領域重要專書或期刊刊載的論文(例如附件二之「經濟學國際期刊分等
    表」中 A+級以上期刊),請予以特別考量。
  • 研究成果被評 85 分以上者須至少有一項代表性研究成果相當於「經濟學國際期刊分等表」中 A 級以上期刊之品質者。合作研究已為常態,但若為獨著,可酌予加分。
  • 審查表第八項所指人體試驗/人體檢體之實驗或研究類型(主持人須檢附研究倫理審查通過文件,或於研究計畫執行前補齊),係指: … 得免送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之研究計畫及倫理審查之相關說明如下:

 於公開場合進行之非記名、非互動且非介入性之研究,且無從自蒐集之資訊
辨識特定之個人。
 使用已合法公開週知之資訊,且資訊之使用符合其公開週知之目的。
 於一般教學環境中進行之教育評量或測試、教學技巧或成效評估之研究。